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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黄石市科技馆楼体亮化工程设计方案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18  所属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次数:2323  返回上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黄石市科技馆楼体亮化工程设计


  2、建设地点:黄石市下陆区广会路13号


  3、限额设计:亮化工程建设费用最高不超过140万元


  4、设计费最高限价:人民币15万元


  二、方案设计原则


  1、坚持特色文化原则,充分体现黄石市科技馆的特色;


  2、坚持“现代、生态、绿色、节约、安全”的设计原则;


  3、满足亮化功能要求,美化夜空。同时提升科技馆自身形象,达到自我宣传、体现文化、提高知名度的效果。


  三、方案设计要求


  1、方案独特,能充分体现黄石市科技馆特色,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及建设,并体现出和谐、环保、创新等新设计理念。


  2、可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但必须具备结构安全性、材料耐久性、施工可实施性等;


  3、设计方案或任何用于创作的参选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或其它专利;


  4、灯光照明需融入每个景观节点中,结合设计做出相应示意图及效果图,并做出简要的方案创意说明。灯光夜景需至少考虑到节日效果和平日效果两种形式,同时可根据自身设计理念增加节能模式。


  5、设计成果的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设计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设计图纸和说明书等文件必须做到清晰、完整,尺寸齐全、准确,度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制度量标准。文件语言采用中文,图片等。内容出现非中文语言的,应提供中文译文。未尽事宜,以提供的补充文件为准。


  四、资格要求


  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五、设计成果的内容及深度要求


  应征单位需要提交《黄石市科技馆楼体亮化工程》灯光亮化设计方案电子版(可提供动态或PPT演示,由应征人进行现场讲解)、楼体布灯图、整体夜景亮化效果图(含鸟瞰和人视)。方案中选后7天内提供设计施工图纸、设备材料技术参数要求及施工图预算清单。


  六、提交成果要求


  1、设计方案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件U盘一份。


  2、设计方案正本、副本应分开密封递交,正本密封封面写明被邀请人名称、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密封封面写明被邀请人名称、项目名称。


  七、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方式


  公告媒体:黄石市科技馆(www.hsskjg.com)和湖北华信监理工程有限公司()


  本次方案征集活动通过以下方式报名:


  (1)联系单位:黄石市华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联系电话:0714-6264321   联系人:席博闻     19609603@qq.com


  (3)致电联系后,由代理机构发送征集文件、图纸及报名登记表等电子文件,应征人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回传后完成报名手续。


  2、征集人联系方式


  征集单位:黄石市科技馆。


  联系人:李儒洪       联系电话:0714-6396866


  八、踏勘现场


  应征人报名完成后可踏勘现场以获取更准确直观的方案设计基础资料,踏勘前可与征集单位联系人联系。


  九、时间安排


  1、截止报名时间:2018年 7 月20日下午5:30时。


  2、设计方案递交时间:2018年7 月 23日下午3:30时,应征单位必须将应征文件送至黄石市科技馆,由科技馆相关人员签收,否则做弃权处理。


  3、评选地点:黄石市科技馆四楼会议室。


  十、初步评选及重新征集的说明


  1、黄石市科技馆对各应征方案进行初步评选并推荐方案排序,推荐结果递交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后,确定中选设计方案,并由中选单位完成后续深化设计等相关服务工作,征集人有权结合中选方案构思进行方案深化,中选方案设计单位必须按照相关意见修改完善至设计成果要求深度。


  2、本征集文件要求报送参选方案文件,并经过评选委员会评选符合本次评比要求的单位。征集方就评选标准、方案排名不做任何解释。


  3、重新征集的情况:按时递交应征方案的单位不足两家,造成方案评选不具备竞争性及可比性时,或全部应征方案均不具备参考性时,征集人将对本次设计方案进行重新征集。


  十一、征集结果通知


  征集结果确定后,征集人将以书面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应征人。


  十二、知识产权及版权声明


  1、主办方充分尊重设计人的设计方案,设计人投稿后,则视为同意主办方拥有对设计方案宣传、展览、推荐评选及设计运用等权力,设计成果版权归主办方所有。


  2、一家设计单位可提供不超过二个设计方案供征集人选择,同时设计人必须是设计方案的原创作者,并依法享有著作权,不得出现一稿多投或雷同方案。设计人必须保证提交的设计方案为首次发表并且不会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若由此产生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及给主办方造成的损失由设计人承担。


  3、凡参加本次征集方案活动的设计人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声明,无需通过书面或其它方式予以确认。


  4、本次活动所有有关的一切争议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主办方对本次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


 

 

2018年7月18日